营口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营口市西临渤海辽东湾,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。其气候特征主要是:四季分明,雨热同季,气候温和,降水适中,光照充足,气候条件优越。但冰雹暴雨、干旱、大风等灾害性天气也时有发生。春季,多大风天气,气候干燥少雨;夏季,降水量集中,气温较高;秋季,天高气爽,气候宜人;冬季,天气寒冷,气候干燥。营口历史悠久,1984年大石桥市金牛山猿人遗址发现的猿人头骨化石,经过鉴定,证明中华民族的祖先早在28万年以前就在这里繁衍生息。战国时期,营口属燕国。秦统一中国后,各个朝代都在这里设置州县。元代营口就成为燕北与关内沿海城市物资通惠的商埠,1861年被辟为通商口岸,1864年营口正式对外通航,成为东北地区唯一的对外开放门户,是当时闻名遐迩的“东方贸易良港”和渔盐生产重镇,有“关外上海”之称。营口资源和物产丰富,初步探明有金属和非金属矿藏32种,菱镁石贮量居全国之首,是世界四大镁矿之一,素有“华夏镁都”之称,“中国镁都-大石桥”就座落在市区东部。滑石、硼矿贮量在国内位居前列,金矿贮量居辽宁省第二位。花岗石、大理石、长石等资源十分丰富;海洋资源开发潜力大,有96公里海岸线,各类水产品80多种,以产海蜇和东方对虾著称,百里盐田年产海盐80万吨,近靠辽河油田,近海和地下有丰富的油气资源;农副产品以水稻、水果、水产品著称,年产优质水稻42万吨。水果以辽南苹果、桃、葡萄、梨、山楂、李、杏而著名,年产40万吨。